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由中国证监会管理。 【更多内容>>】
(2009)第20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调研并征求意见,确定2009/10年度生产的交割棉重量溢短的计价标准为13200元/吨。
特此通告,请及时转告广大投资者。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APP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业务系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