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由中国证监会管理。 【更多内容>>】
(2008)第40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调研并征求意见,确定2008/09年度生产的交割棉重量溢短的计价标准为13000元/吨。
特此通告,请及时转告广大投资者。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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