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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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3年5月4日,客户毛某某在TA2306P5000合约停板价位频繁报撤单达到情节严重的处理标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交易所决定自2023年5月5日起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全部品种开仓交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