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采取暂停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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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1年8月12日、8月16日,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在玻璃期货相关合约累计2个交易日开仓交易数量超过交易所规定的交易限额。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交易所决定自2021年8月17日起对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内参与玻璃期货相关合约开仓交易的客户采取暂停玻璃期货品种开仓交易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