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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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姚某某、汪某某、王某、吴某某、某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5名客户存在具有实际控制关系但不如实申报相关信息的情况,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交易所决定自2021年6月11日起对上述客户采取限制全部品种开仓交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