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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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明,2019年10月22日,客户聂某某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异常交易行为处理标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交易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菜籽1911合约开仓交易的监管措施。监管措施的执行期间: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1月14日。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