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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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明,2019年8月16日,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限且未在规定时限内平仓,交易所依规对其超限持仓执行强行平仓。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相关规定,交易所决定自2019年8月19日起对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超仓客户采取限制甲醇1909合约开仓交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