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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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明,2019年7月31日,客户孟某某频繁报撤单行为第三次达到异常交易行为处理标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郑州商品交易所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对该客户采取限制锰硅1909合约开仓交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