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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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明,客户黄某某于2018年9月18日自成交第3次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交易所决定自2018年9月19日起对该客户采取限制锰硅1901合约开仓交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