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客户林某与上海某某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5支基金产品为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鉴于上述客户存在具有实际控制关系但不如实申报相关信息的情况,结合客户具体行为情节,依据《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及报备制度的通知》(郑商发[2011]45号)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交易所决定对客户林某采取限制全部品种开仓交易3个月的监管措施,对上述5支基金产品采取限制全部品种开仓交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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