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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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客户林某与上海某某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11支基金产品为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鉴于上述客户存在具有实际控制关系但不如实申报相关信息的情况,依据《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及报备制度的通知》(郑商发[2011]45号)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交易所决定自201888日起对上述客户采取限制全部品种开仓交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