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第1号
各会员单位: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1月15日发布,并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现将与其配套的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结算准备金利息支付标准(见附件1)
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手续费标准(见附件2)
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见附件3)
适用于通用仓单的品种(见附件4)
小麦交割包装物计价标准(见附件5)
小麦交割各种费用收费标准(见附件6)
一号棉交割各种费用收费标准(见附件7)
白糖交割各种费用收费标准(见附件8)
PTA交割各种费用收费标准(见附件9)
菜籽油交割各种费用收费标准(见附件10)
新业务细则中规定由交易所公告而本次未予公告的,相关内容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新业务细则颁布之前发布的公告执行。
请及时转告投资者。
特此通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二00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4:
适用于通用仓单的品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小麦、白糖、一号棉、PTA、菜籽油品种标准仓单为通用仓单。
附件10:
菜籽油交割各种费用收费标准
一、入、出库费(2007/08年度):
江苏、浙江地区交割仓库:30元/吨;
其他地区交割仓库25元/吨。
二、检验费:
交割仓库检验费:0元。
指定质检机构的全项目(不包括掺伪)检验费不超过610元/样(不含抽样、差旅等杂费);
指定质检机构的分项目检验费:
(一)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重庆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
1. 色泽40元/样;
2. 气味、滋味30元/样;
3. 水分及挥发物70元/样;
4. 不溶性杂质90元/样;
5. 酸值100元/样;
6. 过氧化值150元/样;
7. 加热试验80元/样;
8. 溶剂残留200元/样;
9. 掺伪(定性):棕榈油200元/样;大豆油120元/样;棉籽油120元/样。其它油脂检验费用按该质检机构对外公开价格执行。
(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张家港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1. 色泽60元/样;
2. 气味、滋味50元/样;
3. 水分及挥发物100元/样;
4. 不溶性杂质140元/样;
5. 酸值120元/样;
6. 过氧化值150元/样;
7. 加热试验90元/样;
8. 溶剂残留200元/样;
9. 掺伪(定性):棕榈油300元/样;大豆油150元/样;棉籽油150元/样。其它油脂检验费用按该质检机构对外公开价格执行。
三、仓储费:0.5元/吨/天。
四、交割手续费、仓单转让手续费、期转现手续费:1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