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对河北、山东部分地区指定玻璃交割厂库注册的玻璃仓单升贴水进行调整如下,从FG306合约开始实施。
一、 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 -200元/吨
二、 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 -200元/吨
三、 河北德金玻璃有限公司: -200元/吨
四、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20元/吨
五、 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 -40元/吨
下次升贴水调整时间为2013年11月的第十个交易日,并在新的仓单有效期内实施。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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