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由中国证监会管理。 【更多内容>>】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关于本公司信息变更报备情况的说明》及信息变更对应的证明文件材料。
以上变更报备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通过郑商所会员服务系统—会员信息管理—重大信息报备管理栏目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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