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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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4年8月23日,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异常交易行为处理标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交易所决定自2024年8月26日起对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相关客户采取限制纯碱期货2501合约开仓交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