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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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4年5月23日,客户张某某自成交第3次达到异常交易行为处理标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交易所决定自2024年5月24日起对该客户采取限制菜粕期货2505合约开仓交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