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第1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郑州商品交易所审核、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2010年度期货公司会员持仓限额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精对苯二甲酸的业务系数分别调整为0.5。
二、安徽徽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精对苯二甲酸的业务系数分别调整为0.5、0.3。
三、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精对苯二甲酸的业务系数分别调整为0.5、0.2。
四、鲁证期货有限公司、南华期货有限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精对苯二甲酸的业务系数分别调整为0.5、0.1。
五、万达期货有限公司白糖、棉花的业务系数分别调整为0.5、0.1。
六、浙江新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新湖期货有限公司、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广发期货有限公司白糖业务系数调整为0.5。
七、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浙江大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业务系数调整为0.4。
八、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业务系数调整为0.3。
九、珠江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光大期货有限公司、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白糖业务系数调整为0.2。
十、方正期货有限公司、创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格林期货有限公司白糖业务系数调整为0.1。
十一、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精对苯二甲酸业务系数调整为0.1。
十二、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华期货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万达期货有限公司、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鲁证期货有限公司、广发期货有限公司、方正期货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光大期货有限公司、金瑞期货有限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新湖期货有限公司、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格林期货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白糖、强麦、硬麦、棉花、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和早籼稻信用系数调整为0.5;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白糖、强麦、硬麦、棉花、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和早籼稻信用系数调整为0.3;鲁能金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强麦、硬麦、棉花、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和早籼稻信用系数调整为0.2;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珠江期货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信新际期货有限公司白糖、强麦、硬麦、棉花、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和早籼稻信用系数调整为0.1。
十三、本次持仓限额调整只针对期货公司会员持仓总额,客户持仓仍按照规则规定的持仓限额执行。
十四、本次调整的适用期限为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