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发[2008]70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白糖交割仓库:
鉴于白糖属直接食用商品,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2008年第99号《关于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的公告》,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中有关国家级“名牌产品”或者享受国家级质量“免检”白糖交割入库免检的规定。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