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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费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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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 储 费 |
新疆地区 |
非新疆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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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元/吨·天 |
0.8元/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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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手续费 |
0.5元/吨 |
0.5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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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转让(含期转现中仓单转让) |
0.5元/吨 |
0.5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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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库费用 |
运输方式 |
汽车 |
火车 |
汽车 |
火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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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元/吨) |
0 |
45/吨 |
30元/吨 |
5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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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库(元/吨) |
0 |
45/吨+800元/车 |
30元/吨 |
5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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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配合公检费 |
25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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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费用 |
入出库复检费 |
参照公检经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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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库复检配合检验费 |
25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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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已存放在交割仓库经目标价格改革政策监管公检的棉花,生成期货标准仓单前的收费标准,按照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14]2077号)的标准执行。
2、仓储费收取节点:自标准仓单注册之日起至交易所开出《提货通知单》前一日止,交易所代交割仓库收取仓储费,交易所在每月第一个交易日按月计算划转上个月发生的仓储费;交易所代收之外的费用,交割仓库直接向货主收取。
3、汽车运输(含卸/装车、搬运、码/拆垛等)。
4、火车运输(含卸/装车、库内运输、铁路代转、码/下垛装车辅助等)。
5、新疆地区交割仓库入库不收取配合公检费。
6、复检费由复检申请方预交,由最终责任方承担。
7、出库复检配合公检费由复检申请方承担。
8、配合公检费、入出库费、仓单注销后的仓储费等费用可以由客户与交割仓库自行协商,但不得高于郑商所确定的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