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由中国证监会管理。 【更多内容>>】
郑商函〔2021〕74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1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PTA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8日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APP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业务系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