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由中国证监会管理。 【更多内容>>】
郑商函〔2021〕44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3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动力煤期货2202、22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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