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我国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郑商所隶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郑商所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履行职能。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章程》、《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实行自律性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期货合约集中竞价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对期货交易进行市场一线监管,防范市场风险,安全组织交易。 【更多内容>>】
郑商函〔2021〕32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7月16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二、自2021年7月23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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