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73号
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9月15日起调整苹果期货交割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 车(船)板交割服务费用
车(船)板交割服务费用标准见表1:
表1 车(船)板交割服务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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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状态 |
费用(元/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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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库货物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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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库货物 |
150 |
包括出入库费及15天冷库储存费用 |
备注:1.买方验货时发生抽样搬倒的,支付20元/吨的抽样搬倒费,费用由卖方承担;发生复检抽样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装果容器为中转筐或纸箱的,另加收人工装卸费,费用由各车(船)板交割服务机构公示标准为准,由卖方承担。
二、装果容器使用费和分拣装箱服务费
交割完成后,买方使用原装果容器的,需支付装果容器使用费(具体见表2);需要分拣装箱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各车(船)板交割服务机构公示标准为准,费用由买方承担。
表2 装果容器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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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果容器种类 |
押金 |
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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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铁(木)筐 |
300元/个 |
1元/天/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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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转筐 |
30元/个 |
0.1元/天/个 |
备注:使用装果容器至该果季结束(次年9月15日)仍未归还的,押金可不退回。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8月23日